電力承裝(修、試)資質等級已更新為三個等級
自2025年7月1日起,按照新版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施行,資質等級已從原來的五級簡化為三個等級:一級、二級、三級。
三級劃分與核心區別
一級(最高級)
可從事所有電壓等級的電力設施安裝、維修或試驗活動。這意味著可以承接從低壓配電到特高壓輸電的所有工程項目。
二級
可從事33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電力設施安裝、維修或試驗活動。這是目前大多數省級送變電工程公司的主力資質等級。
三級
可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電力設施安裝、維修或試驗活動。這是面向地市、縣區級電力工程企業的入門和基礎等級。
關鍵申請與延續條件
核心門檻:凈資產與人員
申請任何等級,企業凈資產(所有者權益)不得低于總資產的15%。人員必須為企業在職人員并繳納社保,且不能在不同單位重復任職。
一級資質(最高級)
技術負責人:需具備電力相關專業高級職稱,并有5年以上相關管理經歷。
專業人員:需要配備至少50名技術人員(其中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30人)和60名技能人員(其中高壓電工不少于30人)。
業績要求(申請/延續):首次申請和延續時,都需要提供近3年承擔過22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項目業績,且最高年度工程結算收入不低于2億元。
二級資質
技術負責人:需具備電力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,并有5年以上相關管理經歷。
專業人員:需要配備至少20名技術人員(其中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10人)和25名技能人員(其中高壓電工不少于15人)。
業績要求(申請/延續):首次申請和延續時,都需要提供近3年承擔過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項目業績,且最高年度工程結算收入不低于3000萬元。
三級資質
技術負責人:需具備電力相關專業初級以上職稱,并有3年以上相關管理經歷。
專業人員:需要配備至少5名技術人員和10名技能人員(其中高壓電工不少于5人)。
業績要求:首次申請和延續時,均無項目業績和收入要求。
過渡期換領與延續說明
新舊等級對應:原持有的三級證書,現對應為二級(110千伏以下);原持有的四級、五級證書,現對應為三級。
業務范圍:在新證換領前,企業仍可在原證書核準的范圍內正常開展業務,但不可超越原范圍承接更高電壓等級的項目。
辦理方式:企業需要登錄“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”,通過系統新增的“換領二級、三級許可證”業務端口,在線申請換發新標準證書。如需辦理延續,可將換領與延續業務合并辦理。
過渡期特別提醒:對于許可證在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到期的企業,系統設置了過渡期,最晚應在2025年11月30日前按新標準提交延續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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